11月19日上午,《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在湖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獲得高票通過。“10月底,我省剛組建的‘立法智庫’中的專家,就為該條例提供了評估論證意見、建議,為條例的高票通過打下了良好基礎。”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綜合法規處副處長陳超說。
這個“立法智庫”,是10月26日掛牌的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由湖北省人大常委會與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中南民族大學4所高校共同建設,其定位是建成湖北省立法工作高端智庫和立法實務論證咨詢基地、立法理論研究與創新基地、立法人才培訓基地。
“建立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是完善地方立法工作體制機制的需要,是提高地方立法能力和水平的需要,也是加強法學理論研究、培養法學人才的需要。”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志強說。
早在1997年,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就成立了立法顧問組,多年來,湖北省人大在立法過程中廣泛開展立法專家論證咨詢。實踐證明,開展立法專家論證咨詢是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方式,也是提高立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徑。“每位法學專家都有自己的興趣和專長,過去某項法律法規立法咨詢時找到的專家,不一定是最擅長該領域的,而現在,每所高校都建立了專家庫,有立法論證咨詢工作時,由學校專業人士來遴選最合適的教授擔任相關工作,能確保提供的意見更加專業、有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胡弘弘說。
據悉,每個基地專家庫由高校的校內專家和校外專家構成,其中校內專家以本校法學專業專家、教授為主,校外專家由國內法學知名專家、教授以及立法實務資深專家構成。這些合作機構可為人大立法工作提供論證咨詢和智力支持服務,包括受委托對立法項目進行立項論證和評估;受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或參與地方性法規草案的起草、受委托組織開展立法評估等。
這幾家地方立法與人才培養基地,還可以受委托對設區的市、自治州以及自治縣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進行合法性審查;受委托組織對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受邀為各級人大常委會進行法制講座,受委托開展地方立法業務培訓等。這是基于地方立法權下放之后,部分設區的市立法能力“跟不上”的現實。
2015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改,賦予所有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據介紹,2016年,湖北省設區的市、自治州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一方面由于市州人大立法工作人員少、隊伍不穩定,立法能力有限,經驗不足,難以保證立法質量;另一方面,省人大常委會立法指導協調、合法性審查任務增多、壓力加大。建立省人大與高校的合作基地就是為了搭建平臺,引導地方立法實務需求與立法理論研究供給對接,借力借智,提高全省整體立法能力和水平。
而對于高校來說,這一舉措將幫助法學專家更好地深入實踐,了解掌握第一手信息和材料,讓法學理論研究更“接地氣”,更具有實踐指導價值。(田豆豆)
《 人民日報 》( 2018年11月21日 17 版)